为认真贯彻《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鼓励、吸引、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到灵宝就业,切实落实好三门峡市《通知》规定的就业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岗位实习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现将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方式、申请所需材料、申领流程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发放就业生活补贴。面向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历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毕业生)。2022年1月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当月起,每月给予就业生活补贴,最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提前终止就业的,补贴至终止就业。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4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全日制本科及同等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大专及同等学历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最高标准执行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2)住房租赁补贴或提供免费居住。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历毕业生,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就业期间提供3年免费居住。在青年人才公寓未到位前,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 (3)发放岗位实习补贴。三门峡市高校(含技师学院)全日制大专及同等学历学生,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期间,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学生之间签订“三方协议”,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补贴,最高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医护类专业在我市医院实习期间免除每月实习费用。 就业生活补贴和住房租赁补贴,由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到所属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岗位实习补贴,由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就读院校到所属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三、申请所需材料 (1)申领就业生活补贴:需要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发放工资银行凭证、申请表和补贴汇总表等资料。 (2)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需要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申请表和补贴汇总表等资料。 人才服务电话:0398-8829591 联系人:李雪珂 李旋 咨询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19号市委2楼222室 附件:三门峡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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